市教育局公布全市中小学课程开设监督举报方式,违反规定将严肃查处!


11月28日,市教育局公布了全市13个县市区中小学课程开设监督举报电话及网址,对发现的违反规定要求的行为和问题将严肃查处。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了《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中小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道德与法治课、科学课、体育课、综合实践课实施的有关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要保障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的开设,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起始年级全面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活动、教学活动、区域游戏活动、户外活动,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需要,切实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对此,市教育局全面开展中小学课程专项治理活动,从2018年秋季入学起,德州市所有中小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要求,按规定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严禁超前教学。按照国家和省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严禁超纲教学。





附:





说明: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17]6号)要求:义务教育一、二年级品德与生活和七、八年级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要求: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17〕4号)要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4.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和有关要求, 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修订完成前,原则上要按照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不少于1课时安排课程,三至六年级的课时数保持不变。

记者 石秀秀 通讯员 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