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检察院:强化诉源治理思维,提升司法温度 情理法并重促“事心双解”

“感谢检察官倾心调解,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以后保证遵纪守法,不会再冲动了。”近日,家住陵城区糜镇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贾某专程来到陵城区检察院,对检察官运用“事心双解和为贵”工作法,妥善解决纠纷表示感谢。

该案中,贾某和受害人徐某在务农期间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徐某左侧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事后,公安机关对贾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正式立案侦查,经讯问,贾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案案情并不复杂,然而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贾某、徐某系地邻,本案属于民间偶发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被害人对矛盾引发也存在一定过错。案发后,贾某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对方谅解。

依据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贾某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轻伤害案件,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基于此,检察官一方面开展走访调查,一方面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调查评估,贾某平日表现良好,无过往犯罪记录,受害人已同意调解方案。最终,贾某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5万元,徐某不再追究贾某刑事责任。

今年5月,陵城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试点单位。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陵城区检察院通过抓实一个专班、用好两个平台、落实三项制度,构建“1+2+3”模式,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在办理轻罪案件过程中,陵城区检察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持续转变司法理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用心研究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所在,以深化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牵引,积极向公安机关传达加强调解、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精神,目前办理事心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79件。加强诉源治理,合理适用不起诉制度、公开听证制度、检察建议制度,就6类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针对部分案情较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公开听证,目前已公开听证案件51起。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思维,对案里案外矛盾进行源头治理、多方协同、综合施策,努力做到‘事心双解’,增进社会和谐。”陵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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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董天力 通讯员|高忠祥 刘萌 编辑|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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