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合规网约车1385辆!德州修订办法规范管理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我市对《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实施。12月21日,我市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石连革,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守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郑亚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专班负责人焦晖出席,介绍《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2022年第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对《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有效期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文件修订坚持“乘客为本”的原则,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一是优化供给结构,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让广大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顺畅;二是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出租汽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将得到改善;三是规范发展,明确各方权责,守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老百姓出行安全。同时,委托律师事务所对该《实施办法》进行评估,删除了该《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五项“具有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和第十八条第五项“本市户籍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及复印件”的规定,进一步保障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七部分:

一是总则。主要是明确制定依据、网约车经营服务概念、发展原则和主要管理部门。

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主要包括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条件、申报许可程序、经营期限等内容。

三是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主要包括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条件、申报许可、报废退出程序和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许可条件等内容。

四是网约车经营规范。主要明确了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规范运营行为、保障信息安全等主体责任内容。

五是监督检查。主要明确了交通运输、工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网信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

六是法律职责。明确了行政处罚依据。

七是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时间。

近年来,我市坚持依法规范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逐步规范,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自2018年1月1日《德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共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80家,合规网约车1385辆,其中主城区864辆。全市有7249名驾驶员考取了网约车驾驶员证。随着越来越多的驾驶员加入,德州市网约车市场趋于饱和,营利空间增长受限。在此也提醒拟从业公司和驾驶员,要充分关注行业运营动态,客观分析评估经营收益,审慎做好购车等投资和从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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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天力 编辑|密霖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