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全民护河 碧水长清

“笃马河胡屯段有菜叶、饮料瓶,岸边堆有柴草……”3月31日,平原县义务河长张国强在笃马河附近巡查,每发现一处问题,他都仔细记录在表格上。

张国强是平原县胡屯村村民,2017年以来,他有了一个新身份——义务河长。“根据义务河长的职责,每月至少要巡查辖区河段两次以上,看看有没有乱倒垃圾、乱搭违建、乱排污水等情况发生。”张国强说,他会及时向乡级河长反映发现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大家共同参与巡河治河,才能让家乡的河流更加美丽。”

在平原县,像张国强一样的义务河长成为各级河长与群众相互沟通的桥梁。

为了让河流水清岸绿,平原县在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积极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用好用活社会力量,在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河长治水触角,积极引导退休老党员、模范人物等各界人士参与巡查监督,一批义务河长、党员河长、巾帼河长等民间河长涌现了出来,形成了政府河长与民间河长共同治理河道的局面。目前,共有138名民间河长,监督举报涉河“八乱”行为26起。

同时,积极探索河湖管理新机制,多层次强化河湖一线力量,县河长办联合县文明办、团县委、妇联、工会等部门,成立爱河护河社会组织,组建了58支护河志愿者队伍,参与护河行动的志愿者达800余人,多次在县城、村庄河道组织开展志愿者清河行动,营造了全县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张健是平原县水利局义务护河志愿者。2017年以来,每个周末只要有空,就会沿着城区的主要河道骑行巡查。张健说,那些随手扔在地上的包装袋、塑料瓶很容易被风吹到河道里,巡查时,他会随身带一个网兜,发现河道里有垃圾就捡拾起来。

“不仅要看有没有环境污染问题,还要向群众宣传河长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张健看来,加强河道环保宣传与清理河道垃圾同样重要,“一方面可以发动市民参与河道管理,另一方面能引导市民爱护环境,不往河道内乱丢垃圾”。

“河长制湖长制将每条河流、每个湖泊以实名制方式确定为各级河湖长的‘责任田’,总河湖长均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900余名。”县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吕希泉告诉记者,通过推行“河长+警长+段长+河管员”的管理模式,开展20余次志愿者护河行动,充分扩展了社会化管理外延,真正构建了辖区内所有河流沟道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目前,河道乱扔乱排现象明显减少,水污染现象持续改善,平原县境内所有河流和湖泊得到了全方位的保护。

编辑、记者 石秀秀 通讯员 姚向阳 吴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