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硬核举措!德州打响出租车行业“创城”整治攻坚战

5月18日,德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出租客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印发《全市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出租车是城市的流动窗口,彰显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上级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动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责任,积极作为,推动全市出租客运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一场整顿和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的攻坚战。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黑出租”非法经营和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从强化源头监管、创新执法手段、优化公共运力、加强司法衔接、加大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提出12项整治措施。

(一)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驾驶员座谈会、约谈网约车平台企业等形式,督促出租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及时清理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二)落实《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定期公开排名通报,按规定实施奖惩。

(三)开展以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出租客运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形成科技监管常态化。

(五)参照市辖区高铁东站做法,加快推进交通枢纽综合管理体制建设,形成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综合管理体制,对重点客运集散地的出租汽车违规行为、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整治,对“黄牛”等违规揽客行为依法取证并按相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

(六)推广主城区有奖举报经验做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监督,提供出租车违规经营等线索及有关证据。

(七)推广主城区科技监管经验做法,利用非法车辆智能识别系统、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智能卡口图像、场站高清视频等电子信息技术,解决“黑出租”发现难、甄别难、查处难问题。

(八)对长期盘踞在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及周边非法经营的车辆进行攻坚式集中查处,将已纳入被举报名单的“黑出租”纳入重点监管整治范围。对长期跨县域运营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起点、途中、终点全链条执法检查,对查实的“黑出租”等严重违法行为,予以严管惩罚。

(九)对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等周边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易发的重点区域,以及异地营运出租汽车长期聚点运营、乱停乱放、异地巡游、擅自拼客议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尤其是通往市区干线要道的违法违规出租汽车、“黑出租”发往市区的集聚点执法检查力度。经常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执法模式,启动区域联动、异地执法等措施,适时统一调配全市执法力量开展大规模集中统一行动。

(十)鼓励引导客运企业、公交企业调配增加运力,优化运力结构和线路站点设置,开通县域重要客流集散地的快速城际客运或公交线路,实行班线公交化改造或定制客运服务。

(十一)将集中整治行动与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发现带有黑社会性质非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秩序的团伙,及时向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配合政法机关坚决打击。

(十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告知全市出租车驾驶员群体相关要求,督促引导其规范运营。对违法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对出租车行业好人好事及时报道,弘扬行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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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韩超 韩立平 赵黄娟

编辑|石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