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法治阳光:德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德州市检察院荣获“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明理向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德州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面提高德州中小学生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市青少年播撒了一道道法治的阳光。

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

“感谢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信任,担任德州九中的法治副校长既是一项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根据同学们的需要,经常性地带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同学们的心中生根、发芽,放飞同学们的法治梦想。”2019年2月25日,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郑重地从九中校长宋彦琳手中接过鲜红的法治副校长聘书。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保障辖区所有中小学校法治安全教育长期有效,德州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校园三年全覆盖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事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并从全市检察机关选拔41名具有丰富业务工作经验和法治巡讲经验、形象气质好的检察人员组成法治巡讲团,定期或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需求不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巡讲活动。

同时,制订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积极推行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第一课、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到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领导积极带头作表率,市县两级院13名检察长全部担任了辖区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为同学们送去了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课。

巡讲团通过模拟法庭、表演普法情景剧、播放法治课视频、设置普法宣传栏、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杜绝性侵害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涉及校园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为丰富“法治进校园”的活动载体,德州检察机关市县两级未检部门结合在校学生的特点,编制了《青少年暑期自护手册》《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宣传手册》《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等法治宣传教育读本,制作了“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六个怎么办:检察官教你学会自我保护”等主题展板,印制了《给同学们的一封信》等法治宣传单,选取与在校未成年人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问题,通过案例展示、情景故事、漫画等模式,在法治巡讲过程中进行生动诠释,为在校学生全景式、全方位传播法律知识。

“截至目前,德州检察机关已实现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巡讲全覆盖,组织开展法治宣讲242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9.3万人。”德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吕慧说。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覆盖

“内衣内裤遮盖的部位,是不能触摸的;对陌生人保持足够的警惕,对熟人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一定不要夜不归宿……”,近日,夏津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未检小课堂:如何预防性侵害》(点击查看详情)未检视频课程在全县火爆传播,短短几天点击量就已突破2.3万人次。无独有偶,该院前期编辑制作的《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致家长的一封信》(点击查看详情)点击量也突破了2万+。

“今年春天,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阻挡了同学们正常学习的脚步,但未检法治宣传教育却不能止步,我们通过录制未检视频小课堂、给家长寄发一封信、网上帮教等形式,持续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夏津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洪生说。

这是德州检察机关在疫情特殊时间“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教师性侵在校学生案件及当前一些地方在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为确保建议落到实处,德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定了《德州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入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实施方案》,督导市教体局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推动校园安全建设。

“市县两级检察院依托‘法治进行校园’巡讲活动,广泛深入地向辖区中小学生宣传防性侵相关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性侵课程,切实增强在校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吕慧说。

据介绍,德州检察官在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时,把“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必选动作,围绕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招录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监控盲区等重要问题,通过实地查看,翻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等各种形式进行实地督导,结合实际需要推动各中小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德州市检察院与教育部门建立了校园安全联系、校园犯罪案件、性侵案件定期通报制度,促成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印发了《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落实市检察院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德教体办字〔2019〕44号),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做到了全覆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地+互联网,让法治阳光洒满校园

近日,宁津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关爱教育基地揭牌成立。依托该基地,可以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开展警示教育,让他们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逐步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好习惯,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立体格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无独有偶。齐河县检察院投资120多万元在县第五中学建设了集多媒体、数字化、互动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法律大课堂、警示教育室、中华传统美德室等主题展室,自建成以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通过展示漫画图片、播放视频、情景体验等生动形式,加深同学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让学生们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深受学生们的喜爱。

“我们在全市建立7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采取法治副校长、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吕慧说,“以动漫、游戏等活泼有趣的方式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让法治之光普照孩子心灵。”

据了解,为提高在校学生的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德州检察机关还充分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大力拓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面,让同学们在法治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

平原县检察院依托互联网安装网络视频授课软件,实现了检察官在全县任何一所学校授课,全县六所中小学均可同步收看,并且可以进行实时互动,有效拓展了法治宣传覆盖面。

武城县检察院研发了“互联网+法治进校园”课堂超市,将相关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和检索网络素材整合,利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动漫、电影、游戏等手段,制作成集“影、音、图、文”为一体的多媒体作品,定期推送,及时更新。目前已录入130余部法律法规、100余部法治微电影,中小学生可随时登录平台,点击相关内容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对法治的感性认识。该平台还专门设置了远程视频直播系统,该院法治巡讲团成员本院进行宣讲时,全县80余所中小学可观看直播,宣讲内容在实时保存整理后,录入课堂超市“往期回顾”版块,在校师生可以利用班会、活动课等时间根据受众对象的不同,自由选择观看,真正实现了宣讲的即时、高效、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和趣味性,德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不断创新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兴趣,他们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件,组织拍摄了《手心的温度》、《小蝌蚪的春天》、《心雨》、《爱若回首》等10余部普法教育微电影,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和喜爱,7部微电影作品在全国、全省大赛中获奖。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默默付有,必有收获。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德州检察机关先后有8名干警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巡讲团,2个课件入选全省精品课件库,圆满承办最高检、教育部“法治进校园”山东站启动仪式及巡讲活动、中央和省市媒体“今日我当班”集中采访活动和省检察院、省教育厅“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德州站活动,最高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多次转发德州未检工作经验做法,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德州未检工作。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最高检的表扬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持续做好‘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把‘一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更好地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祖国的娇艳花朵。”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郭晓东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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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高忠祥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