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执行不力,德州14家单位被通报

部分单位文明交通劝导情况通报

市、区有关部门单位: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活动,志愿者充分发挥劝导作用,主要路口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但近期暗访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存在志愿者缺勤、迟到、早退,执勤期间不劝阻等问题。其中: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德州市城区分公司11月3日上午,志愿者未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劝阻; 11月17日上午,志愿者未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进行劝阻;

德州市英翔视光眼镜有限公司11月3日下午,志愿者未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劝阻; 11月17日上午, 志愿者未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进行劝阻;

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11月3日上午和下午志愿者未上岗; 

德州市德城区农业农村局11月3日下午,西南角志愿者未履行职责;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11月3日下午,西北角和西南角志愿者未履行职责;

德州市德城区政协办公室11月3日下午,东北角缺勤1人次;

德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1月3日下午,西南角缺勤1人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销售分公司11月4日下午,西北角志愿者未上岗;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4日下午,西北角志愿者迟到1人次;

德州华运汽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1月16日下午,志愿者对行人闯红灯没有进行劝阻;

德州市水利局11月16日下午, 东南角缺勤1人次;

德百集团11月16日下午, 有志愿者对电动车逆行未进行劝阻,另有一名志愿者未履行职责;

德州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11月17日上午,志愿者仍未到岗;

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16日下午,西南角志愿者未履行职责。

以上问题的产生影响了执勤效果,损害了志愿者良好形象。为切实严肃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经研究确定对上述单位分别暂扣10分、停止文明单位资格1个月。

凡发放精神文明奖或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根据全年累计扣分情况,给予扣发精神文明奖等惩戒。

希上述各单位认真反思,切实整改,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整改情况于11月底前报市创城办现场组(市信访局410房间)。其它单位也要以此为戒,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加强人员管理,切实履职尽责,共同打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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