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报鲜评 | 认清“三不”后果 增强禁燃共识

认清“三不”后果 增强禁燃共识

杜华江

明天,《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绝大多数市民对条例的实施表示赞同、支持,但也有个别人摇摆不定甚至有抵触情绪,固执地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上千年的传统风俗,能增强喜庆气氛,不应禁止燃放。这种认识在局部地区甚至还挺普遍。

从思想根源上挖掘,错误认识的产生是因为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认识不深。美国心理学家乔治·凯利曾提出过“个人构念论”的观点。个人构念即由个人过往的见识、期望、评价、思维等所形成的观念。当一个人的认知水平很低时,脑海里的个人构念就会趋于单一,缺乏弹性。对禁燃不理解也属于“个人构念”,就是没有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一些陈规陋习会不断被淘汰。燃放烟花爆竹亦在被淘汰之列。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可以归纳为“三不”:不安全、不文明、不值得。

燃放烟花爆竹能让喜事瞬间变悲剧,不安全。我们不否认,燃放烟花爆竹能够增强喜庆气氛。但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事故屡屡发生。这对当事人来讲,就是喜事瞬间变成了悲剧。那些不赞成禁燃的人总是心存侥幸,认为发生安全事故总是别人家的事,不会落在自己头上。在安全事故面前,谁都没有“丹书铁券”。因燃放烟花爆竹而摊上事的人,哪个会想到自己被炸伤呢?安全隐患时时悬挂在燃放者头顶,唯有永远远离烟花爆竹,才能确保安全、不受伤害。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危害他人健康,不文明。从环保角度讲,燃放烟花爆竹有百害而无一利。烟花爆竹爆炸产生的烟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进而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产生的碎屑四处乱飞,污染环境,且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量。细分析一下,为了自己喜庆气氛而影响到他人健康,给他人增加劳动负担,心里能坦然吗?提升到道德高度,利已而害人,不是文明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违反条例终将受到惩罚,不值得。禁燃立法,就是给人们划出框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违反条例,将会受到处罚。假如顶风燃放,那我们来算一下成本:买烟花爆竹花钱,放烟花爆竹罚款甚至被拘留,而得到的只有短暂的“欢娱”。一本万利的事,人们愿做;做一利万本的事,是不是太不划算?

烟花爆竹禁燃,思想观念先行。希望持错误思想的人多些学习、提高境界,多些敬畏、 尊崇法律,多些公心、关爱他人,思想转个弯,加入到禁燃烟花爆竹的队伍中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