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对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

1月25日,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市财政局局长王健介绍我市2021年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新举措。

2020年民生支出同比增长10.5%,占比达到78.3%,2021年市财政将继续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市财政将按照省“六稳”“六保”政策清单,在2020年提标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提高到58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提高到31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经费由74元提高到79元;对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现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优先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民生政策措施的衔接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民生支出与我市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让民生保障延伸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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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