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 去年德州完成批而未供处置1.7万亩,超额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目标

2月2日,我市举行“重点工作攻坚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阶段第十二场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洪介绍自然资源领域要素配置改革工作情况。

存量用地潜力挖掘更加有力。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进一步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积极为全市建设项目推进提供用地服务保障。一是存量建设用地加速盘活利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不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超额完成处置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批而未供处置1.7万亩,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1.3万亩任务目标,完成比例132.5%。闲置土地完成1098.3亩,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716.1亩任务目标,完成比例196%。同时,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力度,制定了《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20〕7号),摸清建设用地家底,建立适合本地区的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合理确定再开发范围时序。全市共调查摸底2147宗10.48万亩,并向省厅上报了禹城、齐河、宁津、平原、夏津5个低效用地再开发示范项目,总面积3000亩。二是挖潜指标使用规范有序。2020年经省政府批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指标1282.1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新区指标2682.2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有偿调剂使用2085.8亩。组织对全市363个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回头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各县(市、区)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自然资源部复核结果认定,全市复核344个项目,认定剩余新增耕地指标5.81万亩。

“标准地”供给改革更加深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工业“标准地”供给改革,在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德州市“标准地”出让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我市工业标准地具体标准,将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和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指标一次性公示、纳入土地出让条件,稳步推进“标准地”改革。全市共完成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47宗3485.25亩,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30%按照“标准地”方式进行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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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