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 2020年德州完成14户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吸引其他社会资本2.56亿元

2月3日,我市举行“重点工作攻坚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阶段第十四场发布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刘俊哲介绍2020年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强化政策引导,出台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按照市场运作、依法依规、一企一策的原则,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德州国企混改,推进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资本持股。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混改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 2020年以来,已完成14户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吸引其他社会资本2.56亿元,其中德州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外资混改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着力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改革,在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出台《德州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德州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注重一企一策,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分别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推动企业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按照经营绩效考核占80%、党建工作考核占20%的权重,形成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收入的激励作用,确保构建起科学合理、差异化的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的干事创业激情。

全力搭建“四梁八柱”制度体系,投资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以提质量、增效益、防风险为根本出发点,2020年新出台10多项监管制度,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优化了出资人权责清单,国资监管体系和手段日趋完善。比如出台的《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要求市属企业在对外投资时要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发展战略规划及投资管理制度,坚持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高风险业务和低端低效产业的投资,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再比如出台的《德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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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