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废3年土地复垦记|武城检察院严守耕地红线维护群众利益纪实

2月21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全面布局乡村振兴。该文件明确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为农业农村发展保驾护航,我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

近日,武城县检察院通过检察监督,使一块被荒废了3年多的土地成功复垦,展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担当作为。

“移不走”的建筑垃圾

一场春雪飘飘洒洒,广袤的田野上麦苗已经返青吐绿。3月1日上午,武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杜红洲和同事们来到某村一片涉事土地。望着眼前生机盎然,大家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片地的主人叫高军达,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复垦土地,他整整奔波了3年。

3年前,这片土地完全是另外一副模样。

2015年年底,因修建变电工程需要,某建设单位租用高军达的2亩承包地为临时用地。2017年年初,项目竣工后,施工方将临时用地归还。高军达打算对地块进行平整,争取赶上当季播种,可当他来到地里,眼前的景象让他心里一沉。原来平整的良田变得坑洼不平,地表布满了建筑垃圾,根本无法耕种。

面对如此场景,高军达几次找到建设施工方,向他们详细说明情况,寻求解决办法。没几天,施工方的人来了,可只是用机器设备简单平整了一下,远远达不到耕种标准。

眼看着自己的承包地野草横生、垃圾遍布,高军达的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他也曾动过找人清理的念头,可村里的旋耕机械根本无法避开遍布的建筑垃圾,无法作业。这撂荒的土地就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高军达的胸口。

“不请自来”的检察官

就在高军达一筹莫展之际,事情出现了转机。

2020年3月,武城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入户宣传法律监督职能,尤其是近年来新增涉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就群众遇到的法律难题答疑解惑,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也就是这次走访宣传,让高军达看到了希望。2020年4月,高军达来到了武城县检察院,向检察官道出了他的烦心事。

杜红洲了解到,高军达的耕地已经闲置3年,此时夏耕时间快到了,这么短的时间里,他的情况能不能得到解决,土地能不能复耕?不光是高军达,杜红洲的心里也有点没底。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要想解决问题,首先要直观了解情况。杜红洲和同事们来到了涉事土地,眼见地里遍布砖头、混凝土碎块等建筑垃圾,杂草丛生,而周围其他田地里的小麦正拔节分蘖,这样的对比让杜红洲心痛不已。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由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原种植条件。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不合格的,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或责令缴纳土地复垦费,由相关部门代为复垦。”杜红洲介绍说。

为了不误农时,赶上下一季的播种,检察官们立即行动起来,他们委托相关规划机构对涉案地块土地性质及面积进行鉴定,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及当地村委会调取临时用地资料,核实材料、固定证据。

经核查,该土地复垦不合格,未恢复原种植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督促临时占地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对复垦不彻底的情况进行整改,确保达到使用前的耕种状况。

建议发出后,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响应,派员到现场督促落实。很快,临时用地使用人和高军达取得了联系,他们对闲置土地全面整改,并邀请高军达到现场监督。

复垦的土地,打开的心结

一车车垃圾被运走,一车车新土源源不断覆盖在地表上,高军达心里积郁已久的阴霾开始逐渐消散。

“虽然案件不大,只涉及少量耕地,但这种行为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就要充分发挥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能,坚决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杜红洲说。

事后,高军达再次来到检察院,但这一次,他一改往日愁容,难掩激动。“今年终于可以复耕复种了,这多亏了检察官的督促!”说着,高军达将一面锦旗送到杜红洲手中。

事情解决了,可检察官的工作却没有结束。土地整改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要求?还有没有其他困难?3月1日,杜红洲和同事们再次来到了高军达家,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回访。

“小麦出苗情况不错,效果好的话,估计有2000多斤的收成。”高军达指着自己的地介绍说。他的老伴也难掩喜悦,“自从播种了小麦,老高每天都会到地里转上一圈。地能耕了,我们精神头足了,日子也有盼头了。”

耕地复垦,高军达的心结打开了,杜红洲打心里高兴。

“保护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我们将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被破坏的耕地得到有效恢复,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武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智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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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董建新 通讯员|王红梅 高忠祥

编辑|李智群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