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多措并举助力《德州市文明条例》贯彻落实

3月5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处级干部、三级调研员潘全柱介绍《德州市文明条例》贯彻落实措施。

广泛宣传教育。市文明办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一是做好媒体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这项工作春节前就已实施。二是组织集中学习。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认真理解落实各项要求。三是开展《条例》志愿宣传行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力量,进家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明白纸,解读《条例》内容,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自觉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开展专项整治。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结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不文明养犬整治、老旧小区整治、乡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重点监管、联合整治,发挥法律的警示作用,持续深化细化实化文明行为规范,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条例》的自觉践行者。

推动严格执法。推动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职责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条例》所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制定具体实用可操作的管理办法。督促公安、住建、文旅、城管等执法部门落实有关规定,依法真管真罚、严管严罚,切实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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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