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目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厂家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

3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介绍,目前山东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厂家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按照说明书,2个厂家疫苗接种的间隔天数略有差别,但临床试验结果和专家推荐意见认为,间隔3-4周的免疫效果更好。

关于疫苗替代问题,两剂次接种应使用同一厂家的疫苗,也就是说,第一针和第二针接种,最好使用同一个厂家的疫苗进行接种。在疫苗管理中也是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根据各地第一剂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来合理调配疫苗。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疫苗生产和供应的安排,统筹使用其他技术路线研发的疫苗,按照接种方案和说明书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专家提醒,建议居民群众在接种前,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和接种禁忌、接种流程等,正在患急性疾病的人员,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人员,正在发热的人员,以及妊娠期妇女是不适宜接种的;还要关注两针次接种间隔时间,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在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筛查。在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在每个留观场所,我们都安排了医务人员,留观期间,受种者有任何不适,都可以直接咨询现场的医务人员。此外,要保持接种局部的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要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如果症状稍微重一些,建议受种者及时就医,及时诊治。

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率总体和其他灭活疫苗相当,多数症状较轻。大家只要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去做,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可以放心接种。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李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