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养犬执法不力,德州6家单位被扣分惩戒

关于对养犬集中执法情况的通报

为落实《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市政府和市创城办先后于4月13日、4月29日、6月1日三次召开养犬管理专题会议,要求自6月1日起,实施为期2个月的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7月底前基本解决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问题。近日现场检查、媒体暗访发现,四区执法行动没有扎实开展,仍存在遛狗不拴绳、犬粪不清理等突出问题,其中遛狗不拴绳的,在德城区发现62起、陵城区发现6起、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9起、市运河经济开发区发现4起,期间也未发现执法人员。

为推动工作落实,经研究确定按照“德州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负面清单”规定,给予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扣10分、陵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扣5分,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德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德州市公安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分别扣5分的惩戒。凡发放精神文明奖的,根据全年累计扣分,按规定相应扣发精神文明奖。

养犬集中执法整治行动迟缓,明显暴露出有关单位作风不严不实,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责成所属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拿出整改意见,报市创城办。市创城办将继续进行专项督导,强力推动落实,对不认真进行整改,仍然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将加倍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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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