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检察院切实做好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

6月16日上午,武城县检察院与武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四女寺镇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来到革命烈士宋景周、李兰亭纪念墓,对修缮后的烈士纪念设施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经过维修后的宋景周、李兰亭烈士纪念墓焕然一新:坟冢已培土增高修建了保护墙,墓碑上碑刻进行了描红,镌刻的“为国捐躯”、“媲美二颜”清晰夺目,墓碑前新建了祭奠台。烈士墓地恢复了应有的庄严、肃穆、清净的氛围。

自高检院、省院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该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深入实地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状况开展调查。

宋景周、李兰亭系武城县抗日英雄。1938年10月在四女寺战斗中,时任营长的宋景周、副营长的李兰亭率部与日军英勇战斗,最终寡不敌众,为国捐躯。周围十四个村的民众自发出资,将两位烈士葬于四女寺镇蒋家佛堂村西,并立碑纪念。烈士墓属于县级不可移动的文物。但由于缺乏必要保护,烈士墓地破败不堪,杂草丛生,坟冢受侵蚀毁损严重,墓碑残损,字迹模糊不清,严重影响了群众对英雄烈士的崇拜和瞻仰。

针对革命文物状况,该院依法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四女寺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做好相关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接到建议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联系县文旅局,规划、制定文物保护方案,四女寺镇政府深入实地现场,与土地承包户沟通,组织施工。我院及时召开纪念设施公益保护座谈会,协调促进施工进度。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卓见成效,在已修缮完成的基础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日常管理措施。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得以有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参加人员瞻仰了烈士纪念碑,聆听了英雄事迹介绍,并敬献花圈进行祭拜,向英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青山埋忠骨,英魂励后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记载着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是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爱党爱国教育基地。下一步,武城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忠诚捍卫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力促全社会形成传扬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捍卫英烈荣光的良好氛围,让红色资源“活起来”,让红色精神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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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高振博
编辑|李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