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这些民办学校可转为公办学校

最新消息!

教育部等八部门发文

整治公办校参与举办民办中小学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

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要逐步退出

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且难整改到位的

视情况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转为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

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转为公办学校

另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以公办校校区、分校名义招生

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印发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参民”学校)进行部署,确保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25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公参民”学校主要包括三类: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

通知指出,要全面规范公有教育资源的使用。公办学校投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国有资产,应当符合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

公办学校要增强品牌保护意识,规范使用学校名称和简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利用公办学校品牌开展宣传或其他活动。

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名义开展选拔招生或考试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者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过渡期,分类管理,稳妥推进。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介绍,规范“公参民”学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维护教育公平性和公益性,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教育资源,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缓解教育焦虑。

你们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了

 该《通知》的适用对象都包括谁?有这三类!

①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②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③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啥样的“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四种情形!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者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应转为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以转为公办学校。

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哪种“公参民”学校能继续办民办学校?“六独立”!

由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六独立”要求,可继续办民办学校,公办学校逐步退出;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但限期可整改到位的,也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六独立”:独立法人、独立财会核算、独立招生、独立颁证、独立校园和设施、独立教师队伍

 “公参民”学校终止办学要求是什么?无法继续办学!

由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且限期整改不到位无法继续办学,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对于终止办学的,各地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办法。

 投入到民办学校的教育资源该怎么处理?三个要求!

一:公办学校将土地、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提供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用的,应当落实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

二:规范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出教职工的行为。

三:公办学校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签订协议。

目前这些事情值得我们思考

 出台的新政是否会延伸到高中阶段 

近年来,“公参民”学校积累了很多问题,比如借助公办学校品牌违规招生,加剧“择校热”;收费高昂财务管理失范,办学收益成为公办学校“小金库”导致腐败等。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很多知名公办学校举办了“公参民”学校,并受到家长欢迎,甚至有人希望以此为跳板,升入这些知名的公办高中。如果“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则家长、学校皆大欢喜;如果公办学校退出“公参民”学校,民办学校竞争力或将大减。

现实中,“公参民”学校界限模糊,对举办者界定清楚后,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合作,从而避免变相的“公参民”学校出现。

通知发布后,有观点提出新政是否会延伸到高中阶段,从而有助于对破坏教育生态的超级中学的治理。但不管是《通知》,还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均未禁止高中阶段“名校办民校”。家长担心是否会导致教学质量下降

听说“公参民”要改公办,西安市高新区某民办学校的家长王女士并不开心,她觉得,家长之所以花钱让孩子进民办学校,就是看中民办学校的管理机制和教学质量。

“公办学校的老师干多干少一个样,所以长期以来积极性并不高。”王女士说,她担心“公参民”学校改公办后,学校没了自主权和管理权,势必会带来“大锅饭”的问题。而且“公参民”学校有很多学位房,如果转为公办,招生模式也要发生改变,家长花大价钱买的学位房是否还能兑现,也让人感到担忧。

家长何先生则认为,西安的很多名校实际上都是“公参民”学校,多年来以掐尖的方式进行招生,这些名校的学区房、学位房也增加了家长的负担。如果能转为公办,就意味着让更多孩子公平地得到入学机会,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年民办学校过热带来的择校热问题,从而给家长和孩子减负。

听听专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教育专家:希望转为公办特许学校 

教育专家、西安交大韩城学校总校长刘鹏说,“公参民”学校的体制来源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教育财政不足,公办学校人事管理机制体制僵化,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按照当时的规定,使用非教育性财政资金举办的学校,包括私人资本、国有资本进入都被定义为民办学校。“这一体制的出现是有历史渊源的,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所以现在要客观认识这个问题,不能污名化‘公参民’学校,更不能把矛头指向学校、校长和老师。”刘鹏认为,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教育的更加重视,教育财政投入力度的增大,现阶段“公参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也是大势所趋、顺势而为。

“我们特别希望‘公参民’学校转制为公办特许学校。”刘鹏说,所谓的公办特许学校,是指对家长来说公办学校,由财政足额买单;而内部管理依然按照民办管理机制体制,编制到校不到人、财政到校不到人,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刘鹏说,“公参民”问题的彻底解决,其实是督促各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与担当,由“家长买单”转为“政府买单”,减负又增效,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

刘鹏指出,传统公办学校之所以不受认可,就是因为政府虽然投了很多钱,但是因为机制体制问题,导致办学效果差强人意。希望此次改革能够顺势而为,避免简单化的转制,不能把优质学校办成“大锅饭”。

外地有什么值得借鉴的例子

 西安“开发区模式”其实早有实践 

据了解,位于西安的北师大汉中学校,原本在筹建过程中是要建成民办学校,政策出台后,今年开学就已经变成了公办学校,走的路子就是公办特许学校,说明政府已经承担了这部分责任。

西安的“开发区模式”其实与此相同,具体操作层面,目前大概有三种模式:第一种为清华秦汉附中的模式,每生每年经费包给学校,学校内部统筹安排;第二种为陕师大和临潼合作的陕师大附中渭北学校,实行包班经费;第三种为高新一中和西咸新区的合作模式,按照师均工资包给学校。

这些学校都是全员聘用制,没有铁饭碗的编制,政府承担办学经费,学校再按照多劳多得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事实上,西咸新区、港务区、曲江都是这种模式。

来源:济南时报、新华社、华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北京日报
编辑|屈大鹏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