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人注意!这些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均负全责!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闯红灯、逆行、争道抢行...

总是与交通事故紧紧相随

然而总有人存在侥幸心理

殊不知已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事故警示

2021年10月2日,德州市德城区东风路与东七街交叉口,有一辆白色SUV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事故,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调取监控,从监控录像看小型客车沿东风路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电动三轮车沿东风路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闯红灯左转弯,两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轻微受伤。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闯红灯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21年10月5日,德州市德城区新河路与广川大道交叉口,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调取监控,小型轿车由新河路左转车道由东向西行驶;电动三轮车由新河路与广川大道交叉口东侧人行横道由北向南行驶,电动三轮车逆行闯红灯。两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轻微受伤。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  

违规电(机)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各行其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道路、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直接影响了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且其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缺陷,出现紧急情况时不能对驾乘人员形成有效的保护,且驾驶人大多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没有相应的驾驶资质,安全操控能力低,极易扩大事故后果。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违规电(机)动三、四轮车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德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榕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