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企业引进大学生申报奖励开始,时间截至11月20日 | 新引进博士2人以上奖5万元

11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激发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加快大学生人才集聚,我市启动2020—2021年度企业引进大学生奖励申报工作,在德州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认定标准为:2020年9月18日(含)—2021年9月30日(含)期间,企业新引进博士研究生2人(含)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人(含)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20人(含)以上的,给予企业负责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首次在我市缴纳养老保险。

本年度德州市企业引进大学生奖励认定区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30日,即企业新引进大学生在我市首次缴纳养老保险日期须在该申报区间内。申报工作截至11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详情可咨询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4-7908081 、0534-7908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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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冕 通讯员|韩广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