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各用人单位:现在开始征集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啦

12月23日,为深入实施“三年十万大学生兴德计划”,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和《德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实施细则》,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全市用人单位征集2022年上半年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

一、岗位征集对象

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驻德单位)。

二、实习实践对象

现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暂未毕业的在校生。

三、实习实践时间

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每期实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补贴标准

实习实践结束后,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天6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五、征集方式

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工作,通过“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dezhou.rcsd.cn)进行申报,步骤如下:

1、注册。用人单位需在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已有单位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操作。登录后,左上角切换站点为“德州市”,通过“快捷入口”,点击进入“大学生实习实践年度计划填报系统”。

2、申报。用人单位根据年度用人计划和实际需求情况,合理填报本年度实习实践岗位需求计划,提交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属单位直接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总体情况及现有人员社保缴纳情况,承诺为实习实践大学生提供的食宿、工资、福利待遇等兑现情况,对用人单位实习生招用需求进行审核确定。

六、有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应给予实习实践大学生每人每天不低于60元的生活补贴;以单位名义为实习实践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食宿、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生活保障,为实习实践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带教人员进行全程指导。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实习人员进行日常考勤管理。

2、各用人单位,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岗位需求申报并提交市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未申报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上半年度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申报资格,招用的实习实践大学生,不予发放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过程中,将重点向符合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提供食宿及其他福利待遇并兑现、实习后留德就业率高的用人单位适当倾斜,于2022年初,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网站、人才工作站等渠道,公开发布确定的优质岗位需求。

咨询电话:0534-7908081

来源|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通讯员|韩广 编辑|李根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