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心城区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 8项业务实现合并办理

上月28日上午8点36分,市民张女士、曹先生通过互联网向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业务,下午就顺利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明。“目前我们实现了8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合并办理,办理相关业务500余件,真正让群众及企业少跑腿、不跑腿。”该中心受理审核科科长栾学成介绍说。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流程,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二手房转移及抵押权注销合并登记、二手房转移与抵押权设立合并登记、商品房转移与抵押权设立合并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合并、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不动产更正与相关联的抵押权更正合并登记、不动产变更登记与相关联的抵押权变更登记,以及抵押物、抵押人、抵押权人不变情况下办理续贷业务,前一笔贷款已经设立的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新一笔贷款需要办理的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等8项合并办理业务。

优化窗口办理的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市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增设合并登记功能,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金融机构等申请主体可提出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上述类型业务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一并审核、分别登簿。

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在压缩时限、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提升效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无缝衔接,如不动产变更登记与相关联的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与抵押权再设立登记的合并办理后,实现了“延期续贷”“借新还旧”等贷款的审批与抵押登记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首次登记的无缝衔接,减少了企业融资时间,避免企业借用“过桥资金”,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

8项合并业务分别所需材料:

一、二手房转移及抵押权注销合并登记材料清单:
1、登记申请书(二手房转移登记),登记申请书(抵押权权注销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卖方、买方、抵押权人);
3、不动产权证书;
4、买卖合同;
5、抵押权登记证明、抵押权注销的材料;
6、收件问询单(二手房转移登记)、收件问询单(抵押权注销)。
二、二手房转移与抵押权设立合并登记材料清单:
1、登记申请书(二手房转移登记),登记申请书(抵押权权设立);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卖方、买方、抵押权人);
3、不动产权证书;
4、买卖合同;
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或简化版抵押合同;
6、收件问询单(二手房转移登记)、收件问询单(抵押权设立)。
三、商品房转移与抵押权设立合并登记材料清单:
1、登记申请书(商品房转移登记),登记申请书(抵押权权设立);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开发单位、购房人、抵押权人);3、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证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权证(土地)或楼幢确权证书;
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或简化版抵押合同;
6、收件问询单(商品房转移登记)、收件问询单(抵押权设立)。
四、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材料清单:
1、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金融机构三方);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权证(土地)或楼幢确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明、预抵押登记证明;
4、购房发票,完税凭证,采取“税证联办”模式办理的,申请人需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提供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材料 ,完成缴税后系统自动获取完税凭证;
5、收件问询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收件问询单(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6、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
五、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材料清单:
1、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金融机构三方);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
4、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主债权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6、收件问询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收件问询单(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六、不动产更正与相关联的抵押权更正合并登记材料清单:
1、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更正登记),登记申请书(抵押权权更正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利人、抵押权人);
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4、不动产更正材料;
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或简化版抵押合同;
6、收件问询单(不动产更正登记)、收件问询单(抵押权更正登记)。
七、不动产变更登记与相关联的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变更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分别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4、不动产变更材料,抵押权变更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抵押物、抵押人、抵押权人不变情况下办理续贷业务,前一笔贷款已经设立的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新一笔贷款需要办理的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材料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分别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
4、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5、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或简化版抵押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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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晓颖 通讯员|尚帅星 编辑|李艺
审核|朱代军 终审|尹滨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