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路产保护“德州模式”全省推广

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对路产保护“德州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系统内推广。

路产保护“德州模式”以“部门联动、价格评估、数字赋能、依法护路”四个机制为核心,是我市公路部门根据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结合新职能,探索出的路产保护新路径。

“路产保护事关国家财产,事关百姓出行,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路产。实行四个机制后,国省道路产得到有效保护,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有效改善,百姓出行更加‘畅安舒美’。”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学昌介绍说。

2019年8月,由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联合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挥涉路部门职能作用,厘清职责边界,形成了护路合力。他们持续推动管理下探、关口前移,11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县级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横向上不断拓展涉路部门联动圈,纵向上不断深化资源与信息共享。

针对路产损坏赔付标准低、修复成本高等问题,我市建立路产损坏赔偿价格评估机制,委托价格评估公司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及附属设施现场核查、逐一评估,制定《路产损坏赔偿指导价格清单》,分10大项130余小项,明确路损赔付参考指标。对各类有偿使用公路国有资产资源的涉路事项进行价格评估,制定《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事项及指导价格清单》,采取签订协议方式,规范合理收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用,确保国有资产资源应征不漏。

借助大数据应用,我市对标省智慧公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成了德州智慧公路平台,11个县市区分中心全部运营,实现行业管理在线协同,路网运行在线监测;上线运行路损案件处理板块,分析研判路赔事案数据,优化路损案件处理流程,实现路产保护全业务平台运转;整合公路巡查、日常养护、路产保护、安全监督等业务板块,成立数字公路大养护专班,建立数字巡检机制和指挥中枢,形成了有问题必上报、上报问题必处理、处理问题必反馈的工作闭环。

与此同时,我市将“依法护路”提升为指导开展路产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以《民法典》为依据,以《公路法》等行业部门法为支撑,对公路侵权事件加强现场调查取证和证据留存。成立了依法护路工作委员会,探索公路公职律师建设,培养公路系统法务专业人才团队,并制定《公路路产损坏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路损案件的全民事化处理流程步入正轨。

据统计,2021年共承办涉路案件334件,其中启动联动机制148件。路产损失回收同比增长240%,公路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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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唐晓颖 通讯员|夏睿 马敬诚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