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限行区域内严查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记者张晓阳报道

德州新闻网讯 根据《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1月1日起,城区违规三轮、四轮车实行限行管理。当天,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在限行区域路口安排警力,对过往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检查并对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市民进行劝导,讲解政策,引导驾驶员们守法上路、安全出行。

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用于载人或载货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对于首次上路被查处的车辆和驾驶员,交警以对其宣传劝导的原则进行处理。

据了解,自1月1日起,我区设置限行区域为:商业街(含)以西、颜城街(含)以东、陵州路(含)以北、中兴路(含)以南的区域。自3月15日起,我区扩大限行区域为:东外环(不含)以西、福星街(含)以东、陵安路(不含)以北、唐城路(含)以南的区域。限行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