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获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1月3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表扬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现突出单位的通报》,对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向我市发来喜报,充分肯定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可喜成效。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借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我市夺得“蓝繁”增加天数等“四个全省第一”,2018—2020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位,NO2平均浓度列全省第2位,SO2、CO改善幅度均列全省第1位。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转,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进展顺利。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齐河、乐陵分获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市生态环境局获评2021年度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山东新闻宣传报道一等奖,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

为表扬先进、鼓舞干劲,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通报表扬。希望市生态环境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下一步,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杨德林 编辑|高红岩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