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礼党代会 建功新时代 | 平原司法局:法治润平原 扬帆正当时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我体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话。”近日,在平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农民工李某从老板那里讨回被欠的1万多元工资后深有感触地说。

2021年,平原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机关党支部“四个提升”工作法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党支部工作法”,机关党支部被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平原县司法局被授予全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平原县代表全市迎接了全省行政复议现场会实地观摩,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化民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县司法局、5个科室处所中心和18名同志分别荣获省、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进便民利企
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

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回迁安置大会在平原县桃园街道举行。桃园社区一期的吴家庄村、寇坊村等13个村的6500余名群众将分批次选择安置楼房。

为保证安置房分房工作顺利开展,平原县司法局桃园司法所按照统一安排,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全程参与了桃园社区一期安置房分配工作,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得到现场参与分房村民的一致好评。

平原县司法局坚持发挥法治护航作用,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审查双招双引、项目建设合同15件,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30余场次,积极参与“府院联动”,创新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新机制,解决僵尸企业和项目问题15个。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不罚”“免罚”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大力推进“减证便民”,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县级清单,累计编制“免罚”“轻罚”清单328项,明确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51项。推动行政处罚强制网上公开运行,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现场监督。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积极运用以案释法、调解和解、自我纠错等多种手段化解纠纷。统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简化办事流程,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制。发挥“智慧调解”应用系统作用,做优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品牌,畅通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非诉纠纷解决渠道。

加强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疫情防控双稳定,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交流,为全市唯一县(市、区)。

统筹全面依法治县
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

平原县强化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由平原县司法局牵头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三个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讲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培训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好法治建设的自觉性。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七五”普法圆满收官。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五整治一规范”,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全力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第三次会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工作,加强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典型培树。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完成1项。审核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全面清理1次,公布实效文件27件,需修订文件5件,废止文件10件。

强化政府立法保障。配合上级开展《德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德州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立法调研3次。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审查县政府合同、涉法事务、重大行政决策17件,参与列席项目审议、文件制定座谈等会议8次。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已审结的50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调解后终止结案的26件,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52%,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做优公共法律服务
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近日,李某和马某怒气冲冲来到平原县司法局桃园司法所调解室,两人因为经济问题发生纠纷,现场气氛紧张。

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耐心询问得知,两人是多年好友,因合作产生的债务纠纷发生争执。调解员将情况及时上报平原县调解中心,专家服务队立即介入,与村干部合力,成功调处纠纷,李某当场同意履行部分债务,原本剑拔弩张的两人达成共识、握手言和。

这是平原县司法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运行的一个缩影。平原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建成首个县级“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融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等功能于一体,配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调解专家服务队,遇有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成立调解专班,采取“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团队”的形式集中会商、联合攻坚。立足基层法治建设排头兵定位,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营创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进《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公证和援助服务领域“放管服”和“一次办好”事项改革,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用活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三支队伍,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高标准打造德原、腰站2处“枫桥式司法所”,年底考核中,全市排名前10的司法所,平原县占4个。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每个乡镇(街道)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021年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300余起,涉案金额117万余元。

擦亮“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试点,为我市唯一县(市、区),2021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10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280余万元。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办理公证事项488件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五个一专项行动”,为村居治理出具法律意见、建议1122件次,帮助审查合同74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988人次。

“聚焦严格依法行政、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我们将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上实现新突破,强基层打基础,推进智慧司法建设,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过硬干部队伍,为奋力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幸福新平原作出司法行政贡献。”于化民说。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董建新 李智群 通讯员|许全臣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