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20天!德州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限行区域扩大!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自2022年3月15日起,中心城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扩大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

东至减河西大道(含)、西至运河大道(含)、南至S516(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

限行区域内,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和路内停放。

3月15日起限行管理的范围全面扩大

公安部门全警动员、千警上路

加大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

查处整治力度、警示曝光力度!

加强路面执法管控

01

对限行区域内驾驶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先学习教育再处罚

02

对驾驶拼装或报废三轮四轮车上路的,依法收缴车辆,吊销驾驶证

03

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04

对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处置

特别提醒: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道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朋友

知晓政策  广而告之

自觉行动

不新购、不骑乘

遵法规、守限行

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德州交警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