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1500万!禹城、陵城获评2021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了2021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县名单。全省表彰20个县(市、区),我市禹城市、陵城区分获一等奖和三等奖。其中,禹城市位列全省第1名,陵城区位列全省第11名。受表彰的两个市(区)各获得1500万元奖金,并分别获得500亩和20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去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每年综合各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占补平衡落实及违法占地比率等情况,择优确定20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对象。依据耕地保护评价结果,对位于前5名、6-10名、11-20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500亩、300亩、20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150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省级奖励资金,由县(市、区)政府全部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

近年来,我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耕地保护数质并重的原则,强化政府保护主体责任,统筹落实管控、建设各项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保障发展的同时守住了耕地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十三五”时期,我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成绩居全省第二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考核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名。

耕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将以此次授誉为契机,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构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压实属地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执法制度,形成耕地保护监管合力,严厉惩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屏障,在助力创建大面积“吨半粮”示范区、全力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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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石秀秀 通讯员|张学超 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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