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场监管局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的防疫倡议书

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近期,我市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在此,德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德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向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广大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响应号召、服从大局。要带头冲锋在前、担当作为;要主动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工作;要带头执行防疫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要带头参与志愿服务,管好自己和家人;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成为疫情防控政策的执行者、宣传者和示范者;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广泛汇聚疫情防控强大力量,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加强自身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实抓好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活动“测温+亮码+戴口罩”、登记消杀、通风换气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员工每日健康监测、重点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等责任。

三、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坚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优质健康的消费产品。从事食品、药品、防疫器材等生产、流通、销售的经营者,要全力保障物资生产和货源调配,维护市场稳定。要遵守市场经营规则,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杜绝制假贩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销售不明来源和不合格产品,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商超、农贸市场、零售药店、餐饮单位等各类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环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好经营场所消杀工作,做好自身防护;严格落实顾客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控场所人员密度,杜绝人员聚集,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病例的地区,不去重点地区封闭式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尽量避免集聚性活动,不开展线下会议、聚会、促销、招聘(资格)考试、体育比赛等活动。要积极引导身边亲友和同事正确理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防控措施。要自觉抵制网上虚假信息,及时举报网络不良信息,要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勇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根据各自生产经营实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力所能及地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多做贡献。要积极参与人员排查、消毒清洁、便民服务、捐款捐物等爱心志愿活动,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急政府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带头捐赠疫情防控和民生物资,为疫情防控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要积极响应,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委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董建新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