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德州将开展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近日,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市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物流企业发展迅猛,由此带来物流仓储场所火灾多发频发等问题,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围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物品存储合法合规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制定情况等八个方面开展。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将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组织检查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占用、堵 塞、封闭疏 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等方面。

物品存储是否落实仓储货物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制度;是否擅自改变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 规定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

此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也是整治内容之一。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制定实施日常训练、执勤战备、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等。明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

对于各地大型仓储企业检查发现的问题,并逐一对照建立的台帐清单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是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公共安全造成 重大影响的,是否停产停业。特殊建设工程是否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是否经消防验收备案。

通知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加强物流园区、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对仓储货物严格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形成监管合力。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记者、编辑 | 刘臻 通讯员 | 尹岩

审核 | 王贺  终审 |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