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发布公告:4月25日至27日开展核酸检测

关于有序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筛查的公告

宁津县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不定期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25日-27日在宁津县辖区范围内开展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时间和范围

4月25日-26日,津城、柴胡店、时集、杜集、长官、刘营伍、大柳、张大庄、相衙镇、保店、大曹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

4月27日,宁城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

人员范围为辖区内除16类“应检尽检”重点人群和已纳入定期检测人员以外的常住居民、流动人口。

二、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辖区居民要按照所在社区统一安排,在居住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核酸检测预登记码,全程佩戴口罩,在属地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等待时“一米线”、采样时“3米线”,正确佩戴口罩,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

3.为避免因新冠疫苗接种导致结果偏差,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48小时后及时采检。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对接。

5.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各级各单位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宁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健康宁津 编辑|苗欣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