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 |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服务发展大局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发展大局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英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德州市2022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方案》,研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二十条措施》《关于强化服判息诉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聚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同步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改进措施。二是认真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要账难、要账贵”问题,提出系统性解决中小企业账期困局的对策建议。三是对近三年全市企业涉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形成涉诉成因及工作建议专题报告。四是认真研究制定“道交一体化”改革、中小微企业“执转破”绿色通道等四项优化营商环境“一把手”项目,并逐项制定推进方案。市法院通过依法解决个体工商户不良征信个案问题,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为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提出司法建议,省法院张甲天院长批示总结推广德州做法,田卫东书记、朱开国市长分别批示肯定。齐河法院与工商联建立“1+1+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系协作机制,禹城法院成立民营企业“一对一”法治体检中心,全市法院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截至5月21日,全市法院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4项指标均为全省第一;结收比、执结率、执行完毕率3项指标均为全省第二,平均办案天数54.62天,低于全省平均值4.96天,关键质效走在全省前列。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和田卫东书记讲话精神,从三个方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强化工作专班责任,每名法官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内化于心,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体现在每个具体案件的裁判之中。

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狠抓执法办案。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倾听企业诉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定期发布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预防经营风险。三是完善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统筹抓好实质解纷、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司法惠民、队伍管理“五大提质增效工程”,持续开展“执行亮剑”专项行动,实现涉企纠纷快速办结。四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切实解决“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有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托独立建制的环资庭,加大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改革力度,服务黄河及大运河生态保护。强化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全市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作,发挥破产启动基金制度功能,推动困境企业起死回生或快速出清。坚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落实《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措施》,服务中心城区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联合18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关于全市法院强化诉源治理和衍生案件治理推动多元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实质化解。二是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对个案处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发挥典型案例、创新做法引导作用,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加快推进德州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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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志伟 张志宁 编辑|李艺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