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94个文明单位与小区市场结对共建

5月31日,记者从市创城办获悉,为更好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我市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市94个文明单位,将与住宅小区、交通路口、农贸市场等场所“结对子”,共同寻找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这些场所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

据了解,94个文明单位包括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交警支队、市民政局等,结对共建对象为38个居民小区,25个交通路口、主次干道,16个农贸市场,12个公园、景区,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和建成区背街小巷等,每个单位都有对应的结对共建对象。

在具体工作上均有标准可依。如,居民小区要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无机动车占道停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公共道路现象;按要求饲养管理宠物,自觉做到牵绳遛狗,及时清理粪便等。交通路口、主次干道要求包括: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隔离栏现象;车辆礼让斑马线,在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无机动车占用盲道、人行横道停车现象等。

根据要求,各文明单位要深入共建单位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底子,对照测评标准,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共建单位创建工作对标达标。结对共建情况每季度向市创城办书面汇报一次,市创城办每月对共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复审的重要依据。

记者|王德鹏 通讯员|任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