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名!乐陵市公开招聘校医

为促进乐陵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问题, 乐陵市人才教育产业发展集团现公开招聘驻校校医22名,具体岗位详见《校医招聘岗位表》,现将校医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或临床医学类专业;

(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

(三)具有乐陵市户籍或乐陵市生源毕业生;

(四)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9月24日后出生);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5日9:00—9月25日17:30 

报名地点:乐陵市金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乐陵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东门)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填报《校医招聘报名表》《校医招聘报名登记表》。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技能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 岗位的确定及待遇

报名结束后,根据学历、执业资格证等条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岗位选择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进行选岗。录用后,录用人员与乐陵市人才教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就业合同。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同期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1. 报名人员在整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2. 在组织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6991012

附件一:2022年校医招聘报名表

附件二:2022年校医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2022年校医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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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春芝 通讯员|庞建磊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