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派出所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 德州开展“所队合一”警务新模式

10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建立健全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营造平安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公安部门开展“所队合一”警务新模式,高效整合基层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力量,提高农村派出所警务综合效能。

“所队合一”是指在农村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农村派出所将承担机制建设、宣传教育、源头监管、秩序管理、车辆管理、事故处理、服务群众等7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打通警种之间的壁垒,实现“一警多能”。

为推动该模式的实施,市公安局专门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所队合一”动员部署会暨交管业务培训会,交警业务部门安排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派出所民警进行交管业务培训,同时深入基层开展座谈会,检查调研工作推进情况。“‘所队合一’新模式是我市公安部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精准发力、强化协同共治的一项新举措。通过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优化农村派出所职能配置,将在提升交通警情处置效率、强化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伤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使公安工作更接地气,服务群众更为贴心,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3个农村派出所加挂交警中队牌子,正有序完成系统授权、装备配备、业务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先行先试、完善机制。根据工作安排,在今年12月10日前,全市所有农村派出所全面开展“所队合一”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根基。

农村派出所将承担以下7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一)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推动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以及农村“路长制”、“两站两员”、警务助理参与道路交通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文明交通提升行动计划,充分利用警务工作室和乡镇、主要村庄驻地农村安全教育服务点,统筹规划、同步开展防诈骗、防溺水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三)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全面采集、及时更新、定期维护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等交通基础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机动车和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管控,查处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停车,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等六类显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驾驶报废拼装机动车、假牌假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

(五)强化重点车辆管理。对农村地区违规三轮、四轮车全面落实“两办、两限、两查、两补”管理措施;对农村面包车落实“两控、六查”管理措施。

(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负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前期处置。

(七) 道路交通安全服务。全面落实公安业务“一窗通办”,接待群众涉交通安全类报警、求助和咨询,同步开展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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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编辑|马乐 通讯员|杨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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