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实现4项升级,保费仍为79元

11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宝介绍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工作安排。

2022年10月16日,市医保局牵头对“德州惠民保”共保机构组织了招标遴选,成立了由人保财险为主承保、国寿财险、中国人寿、太平财险、平安财险、中华保险、泰山保险、太保产险、太保寿险等8家保险公司为从承保公司的共保体,共同负责我市2023年度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市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产品上线发布时间另行通知,产品正式生效理赔时间仍为2023年1月1日。

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产品内容

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继续面向我市全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维持79元低价不变、投保不设门槛、保障水平不设差别、目录外特定药品可报销、医保个人账户可购买五大“惠民属性”的基础上,按照打造“医保报不了、商保不能保”的补充保险的目标,产品内容持续优化,保险责任增加至四个:

保险责任一: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费用(不含乙类自付),经各类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按起付线1.7万元、报销比例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其中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连续投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二:对基本医保目录内住院、门诊慢特病乙类自付费用,按起付线1.9万元,报销比例20%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属于2023年度产品新增亮点内容。

保险责任三:对投保人在指定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34种特定药品费用和9种省市创新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7万元、报销比例80%保障,最高保额100万元。其中既往症人员报销比例不降低,连续投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保险责任四:对投保人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保险产品约定的12种特殊疾病特定药品费用,按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70%保障;对特殊疗效食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保障。最高保额30万元,其中特食品费用最高保额2万元。

2023年度“德州惠民保”实现4项升级

保障额度更高,从2022年的230万提升至260万。
报销比例更高,连续投保人员责任一、责任三的报销比例提高了2个百分点。

增加保障范围,增加了基本医保乙类自付费用的保障,对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应由个人首先自付的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单独进行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本医保不予保障的个人负担问题,填补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空白区”。

扩增特药目录,特定高额药品和特殊疾病药品(特殊食品)总数达到了56种,同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将本地使用率低、购买不便捷的部分药品调出,调入佩米替尼片、依库珠单抗注射液等临床应用广、群众需求大的药品,增加了产品的实用性。

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保障内容。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不断优化经办服务,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为群众的幸福生活构建更坚固的医保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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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梁思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