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 鲍光华:难忘那场“法律知识竞赛”



难忘那场“法律知识竞赛”

鲍光华

1991年初冬,中共德州地委政法委决定在德州地区政法系统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以检验、促进、提高全体司法人员法律业务能力和水平。当时,我所在的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通知后,与其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机关一样,在全院范围内选拔人才,组成参赛代表队。最后确定由向全荣副检察长带队,并由向全荣、姜山彤、雒洪河、李保军和我五人组成本院代表队参加竞赛,院领导要求我们积极备战。

那时我是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参赛人员竞赛备战地点就在研究室。每天抽出半天时间,由我们参赛人员按上级要求,除了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实体法、程序法和综合法律理论的法理与要旨外,还要熟记和运用已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两高”的司法解释,有针对性地解析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大家弛张有度地积极准备。有时,在同一层楼上办公的市司法局的参赛领导找向副检察长咨询参赛中的问题,向副检察长就过去答复他们。有一次,突然有人来研究室,面向正在热烈讨论案件的我们,问:哪位是老炮(鲍)同志,我是德州行署经济研究中心的老齐,有一篇将要刊用的稿件需要确认一下。我一听就知道是找我的。至于老齐为何将老鲍叫成老炮,我估计可能是因我在文章上署名写得潦草导致的吧。不管怎么说,反正我是老炮,已被大家叫上了,叫就叫吧,随他去吧。离正式竞赛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我们大家满怀信心。

全区政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正式开始的那天,天气比较寒冷,却挡不住大家参加竞赛的热情。我们五人一起走进了位于本市柴市街东头路南的德州市职业学校的考场,投入了紧张的闭卷考试。考试结束,我们依次走出考场时,感觉比较轻松,多日备战拼搏,今天终于尘埃落定,如释重负。

1991年12月,全区政法系统“法律知识竞赛”结果揭晓了。这次的活动总结和表彰仪式,在位于解放路东侧的德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隆重举行。我记得一等奖获得者是齐河县法院的杨茂婷,我获得二等奖。“法律知识竞赛”圆满落幕了。这次竞赛是德州历史上的首次,此次活动加强了政法系统干部职工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体会到学无止境,学习永远在路上。

作者简介鮑光华,1950 年 7 月生人,汉族,江苏省连云港市人,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968 年 11 月参加工作。 先后当过工人、兼职律师、检察官、专职执业律师,曾长期任职于市律协。中国法学会会员,德州市法学会理事,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 德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州市政协文史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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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玉友

审核 | 冯光华  终审 | 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