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医保局印发通知 | 开通应急采购渠道 保障防疫药品(医用耗材)供应

为全面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2月22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一是明确进一步助力新冠疫情防控救治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落实防疫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挂网绿色通道、开通医疗机构线下应急采购渠道,不受线下采购量占比限制,加大医保基金直接拨付医药企业力度,减轻企业运转压力。

二是明确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特殊医保政策措施。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治疗无忧,坚持特殊支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救治不愁,继续全力做好全市人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的费用保障,为构筑疫情防控屏障贡献力量。

三是明确进一步优化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便民服务。全市各级医保部门持续做好“不见面”办理服务模式,创新经办模式,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延期办理、倡导线上办理、引导就近办理、畅通服务渠道、推行容缺办理、满足患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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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记者 | 尹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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