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齐殿君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5月17日,经中共德州市委批准,中共德州市纪委、德州市监委对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齐殿君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犯罪案立案审查调查,5月21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齐殿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企业房屋;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伪造档案安排工作并纵容亲属“吃空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违法报销个人费用,向企业人员和辖区单位索要财物,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


齐殿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德州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齐殿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长河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