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最高奖励50万元,德州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对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6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德州市启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士亮介绍我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安排。

我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大力宣传《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目的,就是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举报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实现问题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清除、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鼓励企业员工随时举报,发挥一线员工“吹哨人”监督作用。要求企业制定本公司的举报奖励办法,并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等有奖举报制度,在企业内部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宣传和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知有奖举报的相关制度和举报途径。这个种“员工查隐患、老板发红包、企业抓整改”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都比较认可,花小钱保安全,既增强了员工主人翁精神,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帮助。

现对《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鲁应急发〔2021〕3号)再次强化宣传: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对身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监管部门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将及时进行核查,在不提前告知被举报企业有关核查内容的前提下,严格履行现场勘查、书证物证采集、影像资料调取、谈话记录制作等证据调查和采集程序。对10万元以上的大额举报奖励资金兑现,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审查制度;实行举报人身份核实制度,排除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专家“自查自报自奖”及授意他人领取奖励的嫌疑。查实后快奖、重奖,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对举报查实的违法企业实施严惩,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消除违法行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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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鸣宇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