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关于暂停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经营的通知

乐陵市关于暂停餐饮服务单位

堂食经营的通知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

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经乐陵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同意,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现就全市餐饮服务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4月4日起,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经营,除提供食品外卖、外带服务外,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场所就餐服务

二、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酒店仅保留向住客房间提供配餐送餐服务。

三、各单位食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员核酸检测,坚持每日晨午检制度,做好餐饮场所消毒通风,确保用餐安全。

四、外卖人员严格执行全员核酸检测,送餐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早晚两次体温监测,做好个人卫生。外卖人员即日起禁止进入小区送餐,提前与订餐客户沟通,协商确定送餐地址及时间。

即日起将对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上述规定落实情况全面督导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一律停业整顿。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堂食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4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来源|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王琳
审核|张晓航 终审|朱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