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


□刘宝路

5月是第4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号召各地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以及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

助企纾困,从民法典中“抓药开方”。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还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在编纂过程中,遵循“民商合一”的原则,通过一系列规定,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透明、公开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保障了经营活动中的公平平等、交易安全和诚实守信等各个方面。

依法执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民法典不仅是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法律准绳。民法典规定了许可、确认、征收、征用、收费、备案、救助、奖励、检查、赔偿等各类行政行为。某些地区还创新推出“企业宁静日”“安静生产日”等服务措施,规定了每月一段时间内除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这种“不打扰”的服务值得各地借鉴学习。

多措并举,打通条链块“层层壁垒”。虽然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打通各类条链块的具体措施,但它所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以及关于市场经济体制和财产权利保护的规定,都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撑。比如,从齐河县不动产抵押“三零”登记到庆云县“一证化”改革,从德城区“智能办”税费体验到平原县一链办场景服务,这些改革和创新措施都体现了民法典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禹城市大禹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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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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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