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海
近日,德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教育整治,集中教育整治结束后将转入常态化,以集中教育整治的形式,向全社会敲响酒驾醉驾“警钟”。
近年来,因违规饮酒导致车毁人亡、锒铛入狱的反面教材不在少数。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危险驾驶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并于2019年成为我国刑事追诉“第一犯罪”。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规矩也是铁律。然而,总有人漠视生命、无视法纪,不惜以身试法,其中不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身影。事实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但是对自己、他人的不负责任,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破坏、对法律威严的亵渎,更与自己的身份相悖,断送自己的事业前途,又伤害公权力的权威。
杜绝酒驾醉驾,必须做到知敬畏。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认清“酒驾醉驾”危害,杜绝侥幸心理。各级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好理论学习和身边案例教学,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工作纪律,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杜绝酒驾醉驾,要存戒惧,发挥好监督管理作用。各级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规矩、重戒行,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纠治,从根源上杜绝“酒驾醉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杜绝酒驾醉驾,要守底线,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结合实际开展案例剖析,充分认清“酒驾醉驾”的政治成本、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警示党员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杜绝酒驾醉驾不是“突击战”,而是“持久战”。不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率先行动,每一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杜绝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
(作者单位:德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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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胥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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