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水观澜 | “综合查一次”,让“无事不扰”成常态


车横

据《大众日报》报道,今年山东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25年,山东将建设“鲁执法”平台,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集中整治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彰显了山东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

一段时期以来,企业饱受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之苦。有的检查因缺乏协调统筹,时间、内容上的重叠让企业的生产节奏被打乱,人力、物力被无端消耗在一次次迎检中。这种检查乱象,不仅让企业疲于应付、不堪其扰,还有流于形式走过场之嫌,甚至不排除个别执法人员借机“吃拿卡要”的可能。

为整治涉企执法乱象,2024年山东率先出台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若干措施,提出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查一次”改革,其核心在于“综合”与“一次”的有机统一,即把原本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实现“多合一”,减少企业迎检次数的同时提高检查效率。

在山东多地,这一改革举措得到了生动的实践。比如临沂市莒南县,“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明确了18类检查对象、14个牵头执法主体,涵盖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让执法检查不再“各自为政”,执法检查次数下降30%,企业得以从繁琐迎检中脱身,心无旁骛谋发展。

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其间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与阻力。目前看,“综合查一次”改革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企业创造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同时也要看到,推行过程中仍有部分地区或部门存在对改革精神领会不透、执行不力的情况。比如,有些检查只是表面上的整合,实际操作中依旧存在重复、拖沓乃至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况。

要想让“无事不扰”成为执法常态,还需多管齐下、靶向发力。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细化“综合查一次”的操作规范和标准,让执法人员有章可循,避免出现执行偏差。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如“鲁执法”平台的建设,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让每一次检查都在阳光下进行,管住到处乱伸的“有形之手”。

因此,向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亮剑”,必须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让企业拥有拒绝多头执法、随意检查的权利和底气。比如,只要检查事项不在清单范围内,没有提前报备,企业就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确保企业不被“穿小鞋”。

“综合查一次”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这盘大棋中的重要一子,背后反映的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跨越。只有当企业不再被过多的行政干扰所累,才能在市场的竞争中轻装上阵,释放出最大的活力与创造力。这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作者为德州日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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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胥爱珍

审核|胥爱珍 终审|尹滨

(作者:德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