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要坚持“四个原则”
□林连祥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2025年德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继续重点办好19件民生实事。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这些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兑现向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需要具体把握好“四个原则”。
为民办实事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办好民生实事,必须注重保护好基层、农村和弱势群体的利益,破解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突出问题。一是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良性循环。经济发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推动经济发展能为办好民生实事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抓民生实事也是抓经济发展,民生工作改善同样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有效需求。二是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民生实事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三是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重点领域,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为民办实事必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量力而行,就是要实事求是、尊重现实,“有多少菜就请多少客”。办好民生实事既要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准方向,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一是要尽力而为。把工作重心放在保底线民生上,放在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不可有半点懈怠。同时,要兼顾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二是要量力而行。要实事求是、尊重现实,正确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不能开空头支票、把胃口吊得过高,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失信于民。同时,不能搞过头的保障,要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搭便车的陷阱。三是要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要保证办好民生实事的资金、政策、路线图,还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现实条件,不喊空口号,不做表面文章,做到办实事既符合民心民意又不超越自身能力。
为民办实事必须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单一的治理主体难以全面、有效地满足这些需求,需要党委、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个人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靠党组织的加强、延伸和创新,把基层民生工作做好。二是要坚持政府负责。发挥好民生实事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的主体责任和职能优势,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保障措施,同时注重加强对市场的有效引导和监管。三是要发挥市场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直接关系到就业、收入分配和补充保障等民生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优势,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高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四是要注重社会协同。要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创造更多线上线下参与渠道,鼓励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办好民生实事。
为民办实事必须真抓实干求实效。为民办实事是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需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在事关人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的关键领域持续取得新进展,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一是要精准施策。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才能精准回应群众诉求,夯实民生工作群众根基。二是要务求实效。为民办实事,关键是看实效。应当秉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逐件梳理问题清单、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应当问效于民,主动收集反馈、动态优化调整,确保民生实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享受到办实事带来的成果。三是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民生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健全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开展民生实事回头看,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确保民生工作始终与民众的需求保持同步,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品
编辑|李榕
审核|钟伟 终审|尹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