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院庭长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要求,切实审理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11月1日上午,陵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曙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陵城区某镇大于家村冯某某、于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被告人家属、群众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旁听。
陵城区检察院指控,自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冯某某、于某某长期从事高利放贷,在索要欠款过程中成为相对固定的纠集者,二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被告人冯某某、于某某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由耿曙华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员额法官张长凤以及人民陪审员兰书方组成合议庭。为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庭前合议庭成员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研究案情,制定庭审方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耿曙华院长熟练把握庭审节奏,引导双方紧紧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庭审中,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控辩双方针对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因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陵城区法院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和案件审理工作,营造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
消息来源 |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