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利2亿元!武城宣判一开设赌场案,11人获刑

近日,武城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等11人特大开设赌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被告人王某、康某、李某等人于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明知商户中有大量赌博网站的前提下,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搭建科讯支付等平台,先后汇聚网上有名、爱农驿站、随行付、易智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接口,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非法获利1.7亿、732.3万、237.7万元,内部人员相互分工配合,获得高额工资。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为赌博网站提供结算服务,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王某等11人在共同犯罪中所体现的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没收退缴赃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6年11月2日,武城县老城镇某村村民马某通过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称:其被邻村的刘某诱骗参与网络赌博。公安民警高度警觉,经初步侦查,发现其参与的网络赌博网站叫“星女郎号”,经对该网站帐户进行分析,办案民警的发现该赌博网站收款、回款、中转帐户多达1100余个,日均赌资高达500余万元。该网站开设赌场案案情重大复杂,因违法嫌疑人宋某锋的违法行为地、居住地均不在武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德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以70余人为成员的“4.28”系列网站开设赌场案专案组,由武城公安局主办此案。专案组开展了侦查取证,最终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上下线关系和联络方式,并对各类相关嫌疑人实施抓捕。

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张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