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个县市区可申报省级人才项目 | 单个人才项目最高可支持200万元

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又有利好政策,近日《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支持范围名单》公布。明确我市11个县市区为重点扶持区域,如需引进紧缺人才可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可获100万元或200万元不等的省级资金支持,用于项目研发和个人生活补助等方面。德城区、陵城区、禹城市、乐陵市、宁津县、齐河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在列。

整个人才项目的目标任务是,2019年至2022年,每年支持100个左右的人才项目,引进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带成果、带项目到受援地。资助对象为受援地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含市及市以上所属企事业单位),存续期一年以上,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经营、信用记录状况良好。

按照要求,资助对象所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其专业领域、研究成果须有效契合项目需求,与资助对象合作紧密,共同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在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全职引进的人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须与资助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博士以上学位,与资助对象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并签订相应工作合同(协议)。

资助对象引进相关急需紧缺的人才,必须以实体经济产业项目为载体,相应开展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科技攻关、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活动。列入计划的人才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2类,分别获得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的省级资金支持。

人才项目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本地人才项目(包括市及市以上所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市(县、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接到上级项目计划和预算指标后,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计划下达和资助资金拨付工作。目前,我市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

来源|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