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德州陵县(今陵城区)自觉实践“枫桥经验”,1998年在土桥镇成立司法调解中心,率先吸收“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2009年,将信访大厅建在县委大院,门口不设岗、不登记,群众有事随时来说、有事随时来办。如今构建大信访格局、探索“1+N”基层治理模式、以“民生+”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与时俱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把矛盾解决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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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智群 通讯员|冯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