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国任德州市代市长,刘长民任副市长 | 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3月12日至14日举行

3月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刘炳国、刘长民为市政府副市长的议案,决定刘炳国为德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于3月12日至14日在德州召开。根据有关规定,韩建亭向刘长民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刘长民进行了宪法宣誓。


刘炳国


刘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