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审批工作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市级建设、市县共用”的原则,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二)熟悉与行政审批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第一项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知识较全面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两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并经我局审核确认后,也可认定为审批专家。有关行业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审批专家已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局确认后,可直接认定为审批专家。
二、入库专家类别
根据市县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入库专家分为节能评审专家、水资源论证专家、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专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专家、环境影响评价评审专家、危险废弃物现场勘查专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类现场勘查与评审专家、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现场勘查与评审专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现场勘查与评审专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专家、民办学校筹设类现场勘查与评审专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现场勘查与评审专家、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勘查与评审专家、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现场核查评审专家、计量授权现场核查专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专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核查专家、特种设备充装许可现场审核专家、热电联产行业专家、生物质发电行业专家、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市政交通、给排水、环境卫生等)现场核查评审专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现场核查专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专家等。
三、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受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委托对项目进行独立踏勘评审,对专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取合理的劳动报酬, 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入库时签署廉政承诺书;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客观公正、严谨认真踏勘评审,提出踏勘评审意见,并对其意见负责;及时报告踏勘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遵守踏勘评审工作纪律,服从踏勘评审现场管理,保守踏勘评审过程中接触的商业秘密;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的本专业本领域有关问题和咨询进行解答;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参加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组织的考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核实—公示—入库”操作方式。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德州市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从事咨询、评估、评审等有关工作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须提交内容);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需单位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二)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成立的评审专家资格审查小组,联合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
(三)公示:审定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德州市政务服务网(dzzwfw.s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库入库专家承诺书》,正式纳入德州市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申请表格请自行在德州市政务服务网(dzzwfw.sd.gov.cn)通知公告下载,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送交或邮寄至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51室、347室,邮编:253000,收件人:李博、王雪,电话:0534-2236808、2236843。
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4月24日
记者|邓静